>南京生活服务网>南京公共服务/专业机构>南京律师事务所>好的刑事辩护律所电话咨询 南京.. 免费发布律师事务所信息
广告
热门浏览

好的刑事辩护律所电话咨询 南京刑事会见取保律师

更新时间:2020-02-20 01:44:34 信息编号:b429f8dj02186d
好的刑事辩护律所电话咨询 南京刑事会见取保律师
  • 10000.00 元

  • 刑事

  • 好的刑事辩护律所电话咨询

徐义明

15951808994 15951808994

分享

详情介绍

好的刑事辩护律所电话咨询 南京刑事会见取保律师

服务
刑事辩护
面向地区
刑事自行辩护,是犯罪嫌疑人对被指控的犯罪行为进行辩解,自己提出无罪、罪轻或者应当从轻、减轻、免除处罚的理由和根据。
委托辩护,是犯罪嫌疑人委托律师为自己进行辩护,由辩护人提出无罪、罪轻或者应当从轻、减轻、免除处罚的理由和根据。犯罪嫌疑人在委托他人为自己辩护的同时,仍然有自行辩护的权利。
好的刑事辩护律所电话咨询
二、职务犯罪的构成及其要件
  要了解职务犯罪的构成就知道一般犯罪的构成我国刑事法律中规定,某一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主观与客观要件的总和。这种主观要件与客观要件是法定的是一般犯罪的基本要求。
  1、职务犯罪主体:
  职务犯罪的主体在我国法律中规定:一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、二是国有公司、企事业单位中的国家工作人员、三是人民团体中的工作人员、四是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、企事业单位、人民团体的委托管理、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。
  2、职务犯罪的主观要件:
  是指行为人对其行为的危害后果,所持的一种心理与心理状态。
  3、职务犯罪的客体要件:
  侵害的是国家对职务活动的管理职能。
  4、职务犯罪的客观要件。
  我国法律规定职务犯罪的客观要件主要有以下三种形式:
  一是利用职务之便;二是滥用职权;三是严重不负责任,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务。
好的刑事辩护律所电话咨询
二、哪些情况可以监外执行?
  我国《刑事诉讼法》第214条规定:“对于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据以都罪犯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可以暂予监外执行:(一)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;(二)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都婴儿都妇女。”由此可见,监外执行是指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,因其具有法律规定的某种特殊情况,而依法将其放在监狱外不执行的制度。
  根据有关法规规定,有严重慢性疾病,长期医治无效的;年龄在60岁以上,身体有疾病,已经失去危害社会的可能的;身体残疾、失去劳动能力的。但是,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14条规定:对于适用保外就医可能以社会危害性的罪犯,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,不得保外就医。
  在我国,监外执行有两种情况:一是人民法院在判决前,发现被告人具有法定的监外执行的条件,在判决时候直接决定监外执行;二是监狱在执行过程中,发现在监内服刑的罪犯具有监外执行法定的条件的,报请监狱管理机关批准监外执行。
好的刑事辩护律所电话咨询

-/gjjjcd/-

江苏共盈律师事务所 6年

  • 刑事律师,离婚律师,法律顾问,工程律师,看守所会见律师,取保候审律师,欠款律师,
  • 江苏省南京鼓楼区江东街道清河新寓社区集庆门大街268号苏宁慧谷E08-1栋

———— 认证资质 ————

没有个人认证
企业认证已通过
天眼查已核实
手机认证已通过
没有微信认证

最近来访记录

  • 四川南充网友用手机一个月前在神马搜索“刑事律师所电话”访问了本页
  • 河南平顶山网友用手机一个月前在神马搜索“刑事律师所电话”访问了本页
  • 河北廊坊网友用手机一个月前在神马搜索“刑事律师所电话”访问了本页
  • 贵州遵义网友用手机一个月前在神马搜索“刑事律师所电话”访问了本页
  • 河南郑州网友用手机一个月前在神马搜索“刑事律师所电话”访问了本页

相关推荐产品

留言板

  • 刑事辩护好的刑事辩护律所电话咨询
  • 价格商品详情商品参数其它
  • 提交留言即代表同意更多商家联系我
江苏共盈律师事务所为你提供的“好的刑事辩护律所电话咨询 南京刑事会见取保律师”详细介绍,包括好的刑事辩护律所电话咨询价格、型号、图片、厂家等信息。如有需要,请拨打电话:15951808994。不是你想要的产品?点击发布采购需求,让供应商主动联系你。
“好的刑事辩护律所电话咨询 南京刑事会见取保律师”信息由发布人自行提供,其真实性、合法性由发布人负责。交易汇款需谨慎,请注意调查核实。
留言询价
×